专项监督禁捕退捕工作
“根据我们的核实,这次渔民上岸,镇渔业队刘队长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条件,但他的儿子已经转行多年,并非一直捕鱼为生,不符合补偿条件。”针对本镇渔民李某反映的问题,4月6日,南县三仙湖镇纪委就相关调查核实情况给予反馈。
据悉,今年3月中旬以来,为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三仙湖镇根据《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三类补偿范围,已完成39名退捕渔民身份识别、建档立卡、退捕协议签订工作,其中28人已签订渔船渔具拆解回收补偿协议。该镇纪委列出督查清单,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全程跟进监督,走访渔民、核查台账和档案资料,收集问题线索,严查是否存在退捕工作不力、审核把关不严不实、捕捞渔船回收拆解滞后、补偿标准范围不统一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精准实施,确保禁捕退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我们将持续强化纪律监督,紧盯评估公示、渔民诉求与信访办理等工作,推进禁捕退捕补偿政策公开透明,做到既要‘江河清’,也要‘补偿清’。”三仙湖镇纪委书记肖赛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