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1至7月查处两个责任案件12起问责31人
“朱某分管畜牧水产等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乡镇畜禽退养奖补工作把关不严,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朱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这是近期沅江市纪委监委发出的通报。截至7月18日,今年沅江市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案件12件,立案12人,问责处理党员领导干部31人,持续形成强有力震慑。
今年以来,沅江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形成“考核明责、检查督责、通报晒责”的完整链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各派驻纪检组主动作为,把责任落实到位。强化考核“明责”,将“两个责任”纳入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党组(党委、党工委)、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并从组织协调、严明纪律、严格监督等方面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在考核“明责”的基础上,严格检查“督责”,让压力传导“有形化”。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探索实践村级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沅江市纪委监委将加大通报“晒责”力度,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好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把责任“晒”出来,将责任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