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5月1日起,《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宣传、重实践,引导市民规范一言一行,共建文明城市。
赫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李宇启表示,《条例》对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尊老爱幼、文明上网等提出要求,对促进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能起到积极作用,一些司空见惯的不文明行为在潜移默化中会渐渐销声匿迹。《条例》施行以来,赫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组织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及各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志愿宣讲活动,利用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等场所的显示屏播放宣传短视频,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度;深入村(社区)开展宣传、在网格微信群转发宣传视频并组织学习等,浓厚宣传氛围,引领文明新风尚,激发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
在资阳区,妇联执委和巾帼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创文巩卫宣传活动,介绍《条例》内容,为市民答疑解惑,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资阳区妇联主席蔡晓玲表示,区妇联将进一步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巾帼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带动和引导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教导未成年子女知规矩明底线,推动文明行为在家庭落地生根。
近期,我市各社工机构也在同步学习、宣传《条例》内容。市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尹良介绍,社工中心已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倡导大家从自身做起,倡导、鼓励和支持各项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下一阶段,社工中心还将组织讲师、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举办讲座,开展实践活动,让更多的市民更好地践行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