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牟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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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牟利活动专项监测监管工作。
此次专项工作采取技术手段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测非法销售与庆祝名义相关的“特供”“专供”类商品和“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行为;借庆祝名义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借定制“建党100周年”纪念品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消费欺诈的行为;销售含有恶意炒作、曲解历史内容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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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06: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