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露天焚烧秸秆坚决说不
11月1日下午,赫山区衡龙新区南岳坪社区发生一起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接到电话举报后,16时30分,赫山区督查局、区农业局、衡龙新区管委会及当地派出所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进行了处置。
经调查走访、认真核实,确定违法焚烧秸秆人员为衡龙新区南岳坪社区李家湾组村民胡某(男,1944年1月23日出生,现龄74岁)。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承认了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
根据调查结果,赫山区对此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置,区农业局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成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书面检讨,并张贴全村。区联合调查组责成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秸秆焚烧既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又影响群众健康、危害公共安全,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希望借助本报提醒全体农户,切莫露天焚烧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