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报销政策普惠于民
9月1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突出民生为本,扎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通过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一窗式”办理服务、逐步提高医保待遇、严保群众“救命钱”、积极落实健康扶贫等一系列举措,真正实现了普惠于民。目前,我市医保基金保障能力、保障水平、报销比例均为全省前列。
近年来,为方便群众,我市医保部门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一窗式”办理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各服务窗口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内部流转的服务模式,确保人民群众到服务窗口能一次办结所有业务;异地就医备案实行“无障碍”办理,拓宽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渠道,不断提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方便群众就医;实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代办制”,跨统筹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行代办制,不再需要群众来回跑腿;推行报账结算限时到账“承诺制”,一举解决过去参保患者“跑腿垫资”的问题;并进一步缩短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周期,所有协议医疗机构一月一申报一结算,不拖欠医疗机构一分钱;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建设,部分事项实现“网上办医保、一次不用跑”。
为了普惠于民,我市不断提高医保待遇。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城镇职工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大病互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万元;大病医疗互助住院医疗费用分段调整为10万元至30万元,市本级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政策项目内费用报销范围调整为30万元至6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全面保障抗***药品和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将62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行规范管理,极大地减轻了大病特殊药品使用患者的负担;全面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由平产98天提高到158天。
同时,为严保群众“救命钱”,我市还强化基金监管。医保部门严格把好各项费用报账审核关,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到医疗机构实地审核住院病历,根据抽查审核比例放大拒付金额,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加强日常监管,每个月结合对协议医疗机构日常工作及医疗费用的巡查,不定期对所有协议医药机构明察暗访,对巡查情况通报和公示,对医药机构提供违规医疗服务、次均费用超过限额、医药费用控制不明显等情况通过现场办公和约谈等形式,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额较大人员的费用稽查力度,并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分析各协议医疗机构的费用发生情况,结合日常稽核情况,有差异的合理分配基金,将基金向“能看病”“看好病”的医院适当倾斜。推进“互联网+医保监管”建设,开发上线了大数据分析系统、智能监审系统、远程查房系统等新技术的推进工作,倒逼医院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
此外,我市积极落实健康扶贫,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一站式”结算工作,构建了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为主体,以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政府为支撑的“六位一体”健康扶贫综合保障体系,形成了益阳特色的“一站式”结算模式,明显减轻了贫困人口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医疗保障部门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建立医保与扶贫办信息核对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走访贫困人口235169人,电话回访9***8人,基本摸清了全市贫困人口参保情况的底数,明确专人进行台账管理,确保了贫困人口参保率100%。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我市严格执行全省医保扶贫和健康扶贫的一系列倾斜政策不打折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强化兜底保障,明确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2017年以来报销比例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