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山涉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安化是典型的山区县、库区县、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较高。为使司法为民落地生根,安化县人民法院针对农村地区农活忙、休息不定时、村镇赶集等特点广泛开展灵活立案、巡回审理、就地调解、案后回访等活动,适时开展“假日法庭”“夜间法庭”“赶集法庭”等审理方式,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送款***,真情暖人心
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关怀,安化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因行动不便、交通闭塞等原因无法到庭的当事人,采取***开庭调解纠纷的方式,树立便民利民良好形象。
原告夏某因家庭贫困一直未婚,后经人介绍与离婚多年的陈某结为夫妻。2009年8月,夏某在广州白云机场附近因一场交通意外,致头部、脚部受伤,成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起初,妻子陈某对其还是照顾有加,但看着夏某病情一直未有好转,就狠心带着女儿离开了家。辗转几年,生活、治疗全靠村支书多处筹集捐款,慢慢地,夏某逐渐苏醒、慢慢康复。却不想,2015年11月妻子陈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考虑到夏某腿脚不便,家里距梅城法庭30多公里山路,加上连日大雨,山体滑坡,盘山公路多处塌方,主审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夏某所在村委会,邀请村委会干部一起做调解工作,耐心讲法律、讲情理。经过一天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女方陈某给予夏某经济帮助55000元,2015年12月给付35000元,2016年12月给付20000元。
从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了解案情到开庭审理、两次送执行款,主审法官先后5次前往夏某家中。他常说,“我们法官辛苦点多跑几回,当事人打官司就会轻松点。巡回办案的目的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为老百姓解忧。”
2017年3月23日,梅城法庭庭长和主审法官一行再次穿过九曲十八弯的山路,来到夏某家进行案后回访,了解他的身体恢复情况并送去慰问金。面对法官们的温情关怀,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说:“法官,你们就是我的亲人!”
就地开庭,挽回母子亲情
为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好的“老有所依”的道德和法治环境,安化法院将鲜活的个案搬进田间地头、床前炕头来唤醒亲情,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我年纪大了,加上我们村山高路陡,出去一趟不容易。好在县法院把我们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让我不出家门就解决了和子女间的矛盾,得以安享晚年,真的是太感谢了!”家住仙溪镇的刘老太逢人便夸巡回审判好。
年逾九十的刘老太生育了八个子女,在外人看来,本可享受天伦之乐,但因常年疾病在身,生活无法自理,在刘老太老伴过世后,八个子女却因相互推诿,骨肉至亲对簿公堂。
主审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此案系家庭矛盾且刘老太行动不便,遂多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村镇干部前往八个子女家中逐一了解情况、辨法析理,法官的倾心调解吸引了不少村民驻足旁听。一开始,子女几人相互指责争执,说老人之前对谁最好,把什么东西给谁最多,谁就应该要照顾多一些。为进一步纠正几个子女的错误思想,主审法官决定让各方亲友、乡村邻里共同做工作。最终,通过亲情感化,乡风民俗诱导,道德教育,各子女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恨不已。因一个儿子未到庭,分别与三个儿子达成和解协议:由每人每年支付7500元生活费;与四个女儿另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撤回对四个女儿的起诉。因儿子刘某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判决:从2016年1月开始,每月15日前支付刘老太赡养费625元。后经回访,刘某夫妇积极履行判决。
该村村支书说,“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县法院将庭审搬至村组,让村民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公平。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村民意识到维护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据悉,通过这种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后,该院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逐年减少。
补植复绿,护卫青山绿水
安化资源丰富,盛产竹、茶叶、药材、稀有金属等,为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安化法院对涉及林权纠纷及环境侵权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制度,派法官***现场察看、核实情况、听取意见。同时,在各辖区乡镇开设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大力开展送法***、送法进村、送法到户,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陈某元是安化县奎溪镇银玄村村民,家住深山中,因修建房屋需要木材,便砍了自家种的树木。“树是自己家里种的,砍了家里的树也犯法,由于不懂法,一开始还觉得有点冤。”陈某元没想到自己这一就地取材的行为犯了罪。
考虑到陈某元被取保候审居住家中,深山中至今没有通公路,交通十分不便,2016年11月15日,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当地村委。经过三个多小时山路的颠簸,临近中午十二时才赶到奎溪镇银玄村村委。顾不上舟车劳顿和饥饿,主审法官利用午间就开始了庭审。审理中,陈某元主动与林业部门签订生态补偿协议,承诺恢复植被,并交纳生态补偿保证金。最终,法庭依法当庭宣判,陈某元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安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新军说:“守护青山绿水和蓝天碧水,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在惩治环境破坏行为的同时,要更着眼于对资源环境的修复。”
从资江河畔到辰山脚下,从漫山茶树的云台山,到绿水环绕的柘溪水库,“巡回审判”的脚印没有落下一处。每到一处,法官们都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了一起起纠纷。2014年以来,安化法院共开展巡回办案628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