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召开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会议
10月27日下午,桃江县召开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桃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落实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出席,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桃江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凡在桃江县境内的城乡居民和预计在2017年出生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都可以申请参加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国家有关政策,2017年桃江县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统一按150元/人收缴,参保人员可采取委托代缴、现金缴费、其他代缴等方式参与缴费。根据上级要求,桃江县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
周卫星充分肯定了桃江县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他指出,医保工作是一项民心所向、民心所系、民心所盼的工作,是事关全县所有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他要求,各与会人员必须充分认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明确任务,攻坚克难,各级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