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今年市委启动了第一轮巡察,市委巡察组对市卫生计生委进行巡察的过程中,一张230元的党费收据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因为这张个人上交党费的收据赫然出现在了报销票据当中。个人党费被报销,数额虽然不大,但性质比较恶劣,市委巡察组将此情况向市委报告后,市委决定将此事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近期,《报销党费230元两人受到党纪处分》案例剖析刊发出来之后,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每周五,在市纪委打造的“清风益阳”网和微信公众号的“每周一案”警示教育专题栏目里,每次会推出一个益阳本地党员干部违纪案例并进行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已编发案件45个,多个案例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省交通电台、三湘风纪网等媒体采用。
惩治,惩是手段,治是根本。2017年,市纪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227件,立案1056件,处分976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20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为坚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市纪委创新思路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以跟进做好处分决定执行、警示教育、问题整改等多项后续工作为落脚点,着眼固本培元,注重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实现执纪审查的最大正效应。
严格处分执行 强化惩戒作用
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不仅是衡量执纪审查“前半篇”的重要标准,也是做好“后半篇”的重要纽带,更体现着党规党纪的威严。
我市完善执行机制,细化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流程,严格发文登记、送达范围和执行手续。强化监督检查,由审理部门牵头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年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进行抽查,平时对一些重要案件或个别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进行不定期重点督查。
督查之后,完善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责任追究制度,对执行工作中失职失察、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通报、直至纪律处分,有效确保了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坚持以案明纪 扩大警示效应
惩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干部才是根本。市纪委秉着查办一个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原则,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注重在执纪审查中唤醒党性观念。一方面,在执纪审查中,对被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适时安排对象重新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靠理想信念、政策法规去感化被审查对象,使其感受组织的关怀,看到回归的希望,打开心结、深刻反省,写出忏悔录和反思材料。另一方面,加强回访教育,向受处分人员指出错误所在,进一步宣讲党规党纪,***督促其重拾初心,重回正轨。在今年开展的回访教育中,本人态度好、积极改正的占87.4%,现实表现好的占93.6%。
注重在通报曝光中形成震慑威力。2017年以来,全市共印发典型案件通报17期,公开曝光案件78起;防汛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督查通报25期,通报问题154个;在“清风益阳”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执纪审查”等栏目发布58期,曝光153起。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一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情况,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聚焦问题整改 激活治本功能
在执纪审查实践中,我市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拔“烂树”、正“歪树”,又放眼整个“森林”的健康,既抓案件查处,又抓问题整改。
通过查处一案,达到治理一线的效果。今年防汛期间,针对赫山区兰溪镇防汛责任不落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思想麻痹、督促不严等问题,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市纪委迅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个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督查,问责79人,为夺取防汛救灾胜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针对很多案件暴露出来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和“推、拖、卡、拿”等共性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处理650人,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助推了群众获得感的提升。
对每起案件,注意从制度上分析原因、查找漏洞,靶向建章立制,扎牢织密制度笼子,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针对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打出政策规矩的“组合拳”,出台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九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等制度。针对贪污、挪用、“雁过拔毛”式腐败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推动打造“数据铁笼”,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财政系统腐败窝案发生后,督促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市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年”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监管能力,有效防控财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