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6名村干部截留集体资金为个人社保买单被处分
“村干部如果起坏心,就会变成花脚蚊子,虽然吸的血不多,但是令人又痒又痛,群众是深恶痛绝又苦不堪言,我们必须要下大力气整治这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既打老虎,更拍苍蝇、蚊子。”近日沅江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在召开该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调度会议时这样强调。
今年4月份,沅江市纪委查处了沅江市万子湖乡管竹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王梓云等人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个人缴纳社保金案。2006年至2013年,在没有政策法规依据的情况下,管竹山村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王学武等5人缴纳社保金共计11.55万元。王梓云及原村干部王学武、唐智深、刘红初、陈佑先、王小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沅江市“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结合市、镇党委换届实际,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全局,做到“内外发力”,切实让“雁过拔毛”者感受“剁手之痛”,积极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的有力表现。
借力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沅江市及时向社会公开“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工作的内容、措施、时限和进展情况;该市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和积极关注网络舆情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及举报问题53件,其中已立案调查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纪政纪处分11人。同时编发全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简报,通报8起典型案例,以社会各界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严把整改巩固和建章立制。沅江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重点完善便民利民、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管理、干部管理、“三资”管理、扶贫攻坚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的长效机制。在2015年底“三资”清理基础上,4月11日,沅江市纪委再次印发了《关于市直部门单位与村(社区、管区)各项资金往来清查工作方案》,重点部署清查各项涉农资金和清理财务账目,始终紧紧盯住这个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多、问题最集中的核心问题,同时由市纪委牵头对招商引资、“三公”经费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狠抓整体实效和责任追究。沅江市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截止目前,该市共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以整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