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部署清理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整治工作
8月25日,市水务局召开全局系统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开展清理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益阳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市水务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孙小华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清理整治对象包括: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局系统全体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清理整治内容包括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涉超限行为超载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户外广告类和违章建筑开发等九类经营性活动。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审核监察阶段、整治查处阶段、规范总结阶段等五个阶段。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站和直属单位党支部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切实履职担当,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对待。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确保全面覆盖、人人知晓。要如实报告。对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清理对象、范围和内容,本着对党忠诚,有则整改,无则警醒的原则,按时填报《益阳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等有关表格,签订承诺书,不得瞒报、漏报,做到“认识高、态度好、填报实”。要积极整改。凡有涉及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不存侥幸,必须按照整治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遵守有关退出规定,退出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要及时梳理总结。整治办公室要按整治要求及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局系统整治工作,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水务局在家的局班子成员,全体干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退休未满三年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