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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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7日发表
4月27日,容城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传达并学习了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容城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以及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并为一个职称系列,即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职称档次依次设置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正高级教师(正高)5个级别。
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今年将在县人社局核定数额内严格按照程序和评审条件推荐申报评审。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内组织申报评审,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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