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晒出今年上半年正风反腐成绩单
7月8日上午,桃江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就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查处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上半年,桃江县查处乡科级干部14人,开除党籍11人,移送或被司法机关查处26人,因“四风”问题被点名通报21人。
一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来,桃江县承接中央自上而下层层传导的工作压力,明确了“零容忍”正风反腐的态度和决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了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四类案件。1-6月,桃江县共立案80件,结案6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党纪处分33人,其中,党内警告11人,党内严重警告10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1人;政纪处分32人,其中,行政警告11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降级7人,行政撤职2人,行政开除2人;移送或被司法机关查处26人。
二是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今年上半年,桃江县继续保持明察暗访的高频率和高强度,开展作风督查20多次,下发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21人,诫勉谈话2人。着重查处了违反上班纪律、违反公车使用规定两类作风建设问题。此外,桃江县还重新聘请了一批党风政风监督员,由县纪委明确专人与监督员单线联系,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给予重奖。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工作。桃江县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集中整治。针对信访举报处置不力的问题,继续开展“民本纪检 与您同行”大接访大宣传活动,深入15个乡镇接访,接受群众现场反映问题,有效拓宽了信访渠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出台《桃江县村级(社区)财务“十不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严禁开支费用到县立项争资;严禁村集体资金为村干部购买商业保险”等涉及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10个不准”和“25个严禁”的行为,同时规定各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村、社区财务集中清理。针对“两个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列出了清单;以针对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等12个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为平台,促推“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