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
1月14日,桃江县召开会议,部署全县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
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离退休干部)个人购买的福利房(含房改房、全额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公务员小区限价商品房及承租的周转房、公租房以及享受的住房补贴、异地调动补贴,对其中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本次清理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机管局配合,分为部署、自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到6月份结束。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会议要求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部门单位会后立即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要明确责任人员,严格落实清理整改工作责任,县委办、县政府办要牵头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