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农业局查处一起销售劣质复合肥料案
近日,赫山区农业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劣质复合肥料案件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因涉案金额较大,目前已移交到赫山公安分局处理。
2013年3月27日,赫山区农业执法大队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泉交河镇农资经营户潘某经营业的一批肥料质量嫌疑。该大队立即依法对该批肥料抽样送检并作就地登记保存处理。该肥料外包装袋标称产品名称为40%威特利复合肥料,系益阳亿农富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厂址位于资阳区新桥河镇,原料成分氮、磷、钾总养分含量为40%,经益阳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其两个批次的肥料进行检测,总养分含量分别为27.7%和28.4%,被判定为劣质肥料。
经查,益阳亿农富肥料有限公司为获取高额利益,委托宁乡德诚肥料有限公司生产劣质肥料,并在赫山、资阳两区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劣质肥料50余吨,获违法所得11万余元。鉴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已构成刑事犯罪,赫山区农业局于2013年4月19日将此案移交给赫山公安分局,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