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完成综合评议
近日,大通湖区召开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大会。区领导邓兴旺、龙一民、徐鸿、刘建明、刘帮达出席会议,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副主任郭芳主持会议。
大会对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农业银行大通湖支行4家参评单位进行了综合评议,对去年参评的区计划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分局、监察局、电力公司5家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评通报。各参评单位向大会作了述职述廉报告,各评议小组组长代表评议组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了综合评议报告,除参评单位采取回避制外的***名与会人员参与现场投票,对四家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定。
按《民主评议方案》“大会现场评定合格率和走访测评的合格率各占权重50%,两项综合合格率为参评单位的合格率,合格率达80%的为合格单位”的规定,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农业银行大通湖支行综合评议合格率分别以95.75%、94.9%、90.62%、93.5%均被评为合格单位。区联工委主任龙一民当场公布各单位评议结果。同时,行风评议小组对本次参评的单位共提出12条整改意见。
会上,区委副书记邓兴旺作了***,充分肯定了今年行风评议工作查摆问题有依据,直面评议不护短,提出建议可操作,体现了评议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客观性、针对性和群众性。邓兴旺指出四年来的行风评议工作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优化了区域发展环境,拓展了群众监督渠道,成为我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并强调后段工作要坚决防止“行评一阵风、评后就放松”的倾向,对评议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做到端正思想,正确对待批评;务求实效,逐条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沈超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