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创新人民调解机制成效凸显
近年来,南县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切入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87起,调处成功1952起,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力推行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选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机制,调解的矛盾纠纷成功率及调解协议履约率大幅提升。今年来,全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选的调解员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1件,成功调解381件,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后协议履约率100%,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公信力。
二是在全县各乡镇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全县共聘任1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壮大了人民调解队伍力量,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是试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 多调多得,不调不得,大大增强了广大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实现了由“让我调”向“争着调”转变,由“以调为主”向“以调成为主”转变,由“以乡镇调委会调解为主”向“以村(社区)调委会调解为主”转变,由“以简易调解为主”向 “以规范调解为主”转变,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四是定期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形成常态机制,极大地激化了全县广大调解员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万利民 张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