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遂宁市2019年选拔职业村支书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选拔职业村支书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我市决定2019年面向农村优秀人才选拔50名职业村支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优秀农民、工人和企业管理人员

优秀农民条件:截至2019年4月12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人员。

优秀工人条件:截至2019年4月12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或具有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人员。

优秀企业管理人员条件:截至2019年4月12日,在国内年销售(经营)收入500万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负责人3年以上的人员。

2.优秀村(社区)干部:截至2019年4月12日,连续担任我市建制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或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3年以上,且个人或任职的村(社区)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表彰表扬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三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3.退役军人:截至2019年4月12日,服役满2年,正常退役,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服役时间)的人员。

4.涉农专业的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农学、水利类、农业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旅游管理、城乡规划专业毕业,截至2019年4月12日,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中共党员,且具有1年以上的党龄(时间截至2019年4月12日);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个人或任职的村(社区)获得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优秀农民、工人、企业管理人员、村(社区)干部和退役军人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与选拔的。

二、选拔名额及待遇>二、选拔名额及待遇>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全市拟选拔50名职业村支书,具体单位及名额详见《遂宁市2019年选拔职业村支书职位表》。职业村支书的岗位为非常设岗位,设置在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事业单位,服务期为5年(含6个月适岗锻炼期),由县(区)委组织部根据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需要,派驻到乡村振兴示范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二)薪酬待遇

职业村支书的薪酬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享受乡镇事业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管理考核

职业村支书到村后,先明确为代理村党组织书记,接受6个月的适岗锻炼,6个月满后,采取实绩评价、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过规定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业村支书服务期内,实行年度绩效目标和任期目标管理,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由乡镇党委负责管理考核。服务期内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6个月适岗锻炼考核不合格、换届选举时因党员群众不信任而落选、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届期满考核不合格、其他违法行为等,按有关程序及时免职,解除劳动合同。5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招聘到有空缺事业编制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应继续在村任职不少于1个届期,任职期满后方可正常流动,鼓励任职期满的人员继续留村任职。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2日24:00(现场报名时间为8:30-12:00,13:30-17:00)。报名初审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1.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报名人员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拔对象、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网络报名系统的《遂宁市2019年选拔职业村支书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人员所填各项内容仅作为参加知识测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能力测试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市、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等资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相关资料。由县(区)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人员上传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2.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拔对象、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本公告附的《报名登记表》,按照附表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报名人员所填各项内容仅作为参加知识测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能力测试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市、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现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证件照(纸质版为1寸,电子版为JPG格式、大小16—30K)等资料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县(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料不完善的,可补充提交资料后重新审核。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县(区)委组织部电话咨询。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每个报名人员限用一种方式只能选择一个县(区)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工作始终,在选拔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拔条件、弄虚作假或多岗位报名的,报名或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名额调整

选拔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拔名额未达3∶1,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对选拔名额进行相应调减。调减的情况,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4月15日前在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uini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或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9日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现场报名成功的人员,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参加知识测试、能力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测试

本次公开选拔,主要通过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分为知识测试和能力测试,知识测试的成绩只作为进入资格复审和能力测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能力测试成绩为依据。知识测试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能力测试由县(区)委组织部在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测试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知识科目成绩 专业知识科目成绩

测试总成绩=能力测试成绩

1.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基层党建等方面。

知识测试日期为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参加知识测试的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迟到30分钟或缺考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知识测试结束后,网络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现场报名人员咨询报名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查询成绩。因对本人知识测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知识测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知识测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知识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根据知识测试总成绩与选拔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知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查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能力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能力测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能力测试通知书,并发布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3.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主要涉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农村基层党建等方面,主要考察参与选拔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能力测试通知书。

能力测试需知:(1)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与选拔名额之比为3:1。如因缺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入围比例时,能力测试正常进行。(2)能力测试当日,能力测试人员凭能力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4.测试总成绩公布

测试结束后,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于3个工作日内,发布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拔名额,按照参与选拔人员的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知识测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知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果能力测试、知识测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则进行能力测试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低于规定的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能力测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选拔资格。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拔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选拔单位和报名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市委组织部指定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选拔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中,按照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参与选拔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是否具备选拔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自动放弃出现的选拔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中,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区)委组织部确定为职业村支书预备人选,并在相关网站及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0825-2255479,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5-2240007)。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选拔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任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选拔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中,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任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对选拔的职业村支书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和村党组织建设需要,提出任职安排意见,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宣布到村任职。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拔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此次选拔的所有工作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拔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选拔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已被安排任职的取消其任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五、特别提示

(一)选拔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测试、体检、考察、递补、任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县(区)委组织部。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55479,0825—2988089。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1:13:09重新编辑
观兰(澜)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桂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新田新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莱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哈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福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桂花村庙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库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锦鲤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桔黄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马坜村新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新田村君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横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供销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君子布菱屋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松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梁相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南京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2.  南京市秦淮区恒艺达酒业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3. 区纪委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4.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推广雨花台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模式的意见的通知
  5.  百年征程强国有我商务局召开庆祝***成立100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
  6.  关于开展餐饮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7.  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城建基础设施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8. 华阳佳园社区凤凰西街188号小区监控设备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
  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021429
  10.  双塘街道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场宣传活动
  11. 关于组织2021年度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及高价值专利组合
  12.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3.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保护办法
  14.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15.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16. 11月17日安徽省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7.  市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7
  19.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许可前公示
  20.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1.  市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2.  秦淮区优化新街口核心区地下拓展区域环境品质
  23.  建设局牵头组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联合检查
  24.  南京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南部新城
  25. 在世界经济大海中乘风破浪
  26.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欣亦
  27.  白下高新区聚秦淮襄盛举与您同行系列主题招商活动之一江苏省科学仪器产业战略升级研讨会成功举办
  28. 我区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正式启动
  29. 致全区企业及广大员工的一封信
  30.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
  3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40:59
  33.  我区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34. 我省从旅游大省加快向旅游强省迈进
  35. 蚌埠市扶贫产品销售额达7亿元
  36.  秦淮区三个结合筑牢民生救助保障网
  37.  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8
  39.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
  40.  市政府关于命名2012年南京市示范文化站的决定
  41.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2. 挹江门街道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43. 区委书记刘军率队检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44.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南京市2007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45.  南苑街道多举措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46.  步巡车巡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精细化整治市容环境
  47.  关于开展区属基金会慈善组织2020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48. 鼓楼区卫生健康许可(含备案)事项公告(20217)
  4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021428
  50. 鼓楼区召开南京市委一号文政策宣讲会
  51. 关于开展鼓楼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52.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53.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的通知
  54.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55.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发展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意见的通知
  56.  秦淮区四个围绕认真做好金洽会筹备工作
  57. 文化皖军闪耀长三角文博会
  5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8
  59.  电瓷新村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6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8
  61.  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62. 我区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调整集体送岗会
  63. 章曦在合肥会见新加坡新任驻沪总领事蔡簦合先生一行
  64. 我区成功举办突破—2019(杭州)创新发展恳谈会
  65.  对区第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021〕122mszh030号建议的答复
  66.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欣亦达机械
  67.  老旧小区落实物业管理
  68. 我区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进会
  69. 南京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公示
  7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1
  71. 南京市羽毛球运动学校室外自来水管道维修更换中标结果公示
  72.  中华门街道城市治理得到新提升
  73.  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创建活动
  74.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75.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京市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
  76.  市政府关于顾德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77.  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7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8
  79.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和2016年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暨国家
  80.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及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通知
  81.  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82. 建宁路街道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
  83. 我区召开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节前工作部署会议
  84. 省卫健委副主任李少冬调研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85.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慰问驰援武汉战疫一线军人家庭
  86.  区财政局牵头召开停车场建设(ppp)项目推进会
  87.  关于开展区属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88.  关于区国资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秦国资办发〔2019〕11号
  89. 鼓楼区下关街道公共外环境除四害市场化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9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9:08
  91. 华侨路街道2021年度应急救援包发放摇号结果公示
  92.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五件实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93.  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94. 减税清欠助企轻装上阵
  95. 何树山省专精特新板第四批企业集中挂牌
  96.  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97.  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9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50:08
  99.  我区2018年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基本完成
  100. 合肥地铁5号线开展试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