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人社五举措扎实推进医疗保险监管年活动
今年以来,为有效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桃江县医保所全面落实省医保局要求,深入推进 “医疗保险监管年”活动,五举措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能力,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权益。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市、县自查规定,组织各股室对基金运行开展风险自查,坚持自查“不打折扣”,就自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股室予以通报,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是制定《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会上,对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委托管理大病、意外伤害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播放医疗服务违规警示片,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学习《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推行12条业务监管举措”等法律法规,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是实施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各协议医疗机构“总额付费”,“单病种收、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有效促进了医保基金安全。 四是对所有协议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对就医、购药、补偿结算与控费管理以协议的形式进行自我约束。2018年,共签订服务协议205份。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监管。采取单位稽核、病历审核、稽查、入户调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监管。对325家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进行了稽核,稽核金额2874.03万元,对50多家县内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通报2份,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刷卡协议药店一家,扣减协议医院违规金额12.81万元,有效遏制了医疗服务违规行为。 下一步,桃江县医保所将启动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组织开展协议医疗机构费用信息专项清查,监督落实支付方式控费措施,全面推进“医疗保险监管年”活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图为“医疗保险监管年”活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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