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市局局长令有力
10月19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君县公安局2014年以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专项督察,在高度认可宜君县公安局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工作的同时,要求宜君县公安局对已立未结案件加快侦办力度。10月26日,市公安局下达了《局长令》,限期侦办。
接市局《局长令》后,宜君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政协副主席、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同利连夜组织治安、刑侦、派出所召开环境污染案件侦查工作会议落实《局长令》要求,针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问题,逐案明确包抓领导,逐案分析、逐案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大案件侦结力度,迅速在全局再掀严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潮。截止11月20日,宜君县公安局14起未结案件侦结13起,宣判11起,移送起诉2案2人,正在经营1起,为今冬明春严打整治行动再添战果。
一、党委重视、领导包案。按照要求,宜君县公安局“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案件依法办理,按时办结。工作中,我局针对3起未结案件,从治安、刑警、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崔同利局长担任专案组组长,姜喜平副局长、李长河副局长分别包抓案件,有力推动了案件查处工作。
二、定期分析、按时办结。自局长令下达以来,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同利先后3次召开专案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在县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专案组先后完成了牛某华滥发林木案、张某虎非法占用农耕地案侦查工作,并及时会同县林业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对接案件,对涉及犯罪事实进行补充调查取证,分别于11月9日、11月17日对上述两起案件移送起诉。
三、深挖线索,广辟案源。局长令下达以来,宜君县公安局结合冬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同县环保局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了协作机制,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广辟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动。2017年11月6日,宜君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彭镇常喜安村村民周某宾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我局积极联系林业局对涉案地进行勘查,后受理案件1起,取保候审1人。同时《局长令》涉及案件“5.27”案件正在紧张侦查中,我局将持续跟进,重点突破,不断扩大战果。
临近年末,涉及大气污染、食品安全犯罪成为环食药工作重点,宜君县公安局将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涉环违法犯罪,密切配合各部门深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专项突破,确保环境污染犯罪在我县发案数快速下降。
网络编辑:宜君公安县局
信息审核:黄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