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
4月14日,大通湖法院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正式在该区中心城区街头拉开帷幕,为即将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扩大影响力。
规避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却通过采取假离婚、假破产、转移财产、躲藏等各种方式方法逃避执行,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与“拒不执行”不同的是,当事人给逃避行为套上所谓“合法”外衣,却更加损害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损害司法权威。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该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精兵强,由院长任菊文亲自带队,会同政法委领导上街开展宣传,同时将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恶劣影响及法律法规制裁办法等制作成宣传栏和宣传资料进行公开宣讲发放。
在宣传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他们或是耐心聆听法官的讲解,或是积极索取宣传资料,为了能及时发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该院同时公布了反执行规避24小时举报电话,为后期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共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升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
据了解,在此次活动中,该院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4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何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