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建立五项机制推进基层党务公开
一是建立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党务公开的项目、内容、形式、时限等,坚持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擅自作主。
二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名举报的,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制定党务公开考核办法,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各个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实行目标考核。聘请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员组成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最大范围地组织党员群众公开评议党务公开的效果,并以此作为衡量党务公开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四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明确县委各部办委、基层党组织在党务公开中的职能职责,促使各级党组织之间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党务公开的纪律规定、责任区分、责任追究和处理标准。对因工作不够细致、措施不够得力、工作透明度不够、解决问题不够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在进行全县通报的基础上,对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