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高新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狠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立足长效治理,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对项目决策和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工委、管委会、资产经营总公司“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工委、管委会和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会、招投标领导小组会“三会合一”,涉及项目计划、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均需会议集体审议把关。09年至今共召开区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9次,集体审议通过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22个,金额12327.94万元,非招投标工程项目114个,金额5597.2万元,从制度上有效制止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积极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体系。09年以来,该区先后出台了《工程项目计划归口管理实施细则》、《非招投标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项目计划归口、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所有环节均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管,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实行全程监督,全程参与市场调查、价格谈判、招投标评审等环节,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