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工商局查获被贩卖青蛙100余斤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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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保护野生动物,打击非法滥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4月20日清早,根据群众举报,南县工商局市场分局组织南洲所、九都所对全县集贸市场非法捕杀青蛙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当场依法没收10户水产品经营户待售的青蛙100余斤,并将其放归大自然。(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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