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止公路客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益阳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交警支队于2015年11月11日召开了《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止公路客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绝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我市中心城区交通越来越拥挤,拥堵路段和交叉路口日益增多,拥堵致使交通事故大幅提升,也影响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和工作,出台通告很有必要,建议尽快出台。
二、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及时完善相关限行标示,在显眼位置多设置标志,该意见与通告拟定本身不存在关联性,属执行通告的措施,市交警支队在执行通告中将采纳该意见。
三、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汽车北站驶往桃江的客运车辆和汽车南站驶往南县的客运车辆,特别是前者,如按通告征求意见稿执行,则绕行里程过长,建议对该两条线路,按原核准路线通行,该意见予以了采纳。
四、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将禁止通行改为限时禁止通行,该意见未予采纳,因通告中设定禁行区域在市中心城区,相对较小,都在拥堵区域,且限时通行在实践中也不好操作。
五、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渣土车和大型货车是造成城市拥堵的主要原因,应该禁行,该意见虽与通告本身没有关联性,但也是解决城市拥堵的较好建议,该意见予以采纳,市交警支队将另行拟制管理措施报市人民政府审查。
六、部分听证代表认为非法运营车辆是造成城市拥堵的原因之一,同时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建议加大打击非法运营的力度,该意见与通告本身无关联性,市人民政府已出台了相关的打击非法营运的政策措施,该意见未予采纳。
益阳市政府法制办
益阳市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