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夜宵城入场须知
“金山夜宵城”是益阳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规范中心城区夜市漫酒而新建的夜市漫酒集中经营点,主要是消纳赫山城区龙洲北路以西和赫山路(桃花仑东路以南)露天夜市漫酒摊点。“金山夜宵城”位于益阳市金山北路西侧,即原秀峰水果批发市场。设计夜市漫酒区门店117间(目前可用112间),露天烧烤区摊位约10个,零售棚亭2个,停车区停车位约50个,公厕3处,垃圾池1处。室内水、电、燃气已安装到户。
“金山夜宵城”暂定2013年3月15日开业。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夜市漫酒经营管理的通告》(益政通〔2013〕4号)精神,现将“金山夜宵城”入场及中心城区夜市漫酒整治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金山夜宵城”入场基本原则:
(一)自主报名。凡申请入场经营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场管理方填表登记。不接受代理报名、电话报名和委托报名。
(二)区位优先。凡现在龙洲北路以西、露天经营的夜市漫酒经营者,属于“金山夜宵城”优先入场对象。现在赫山路的露天经营者,可参与报名。现在没有经营夜市漫酒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三)前置审批。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市场管理方初审确认报名资格后,领取报名表。按表内要求,分别到工商、药监、卫生等部门办理前置许可后,由城管执法部门核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夜市漫酒定点经营资格证》。
(四)款到为定。经市场管理方初审取得报名资格的经营者,应当按规定交纳入场押金。入场押金不赊不欠不受白条,一律款到为定。不按时按规定交纳入场押金的,视为放弃入场资格。
(五)公示定案。报名截止后,由市场方将报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凡经举报不符合入场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场资格,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六)抽签定位。公示期满后,由市场方组织对取得入场资格的经营者抽签确定门店或摊位。具体办法由市场方制定。
二、“金山夜宵城”经营管理基本方案。
(一)按照市政府指示,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金山夜宵城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金山夜宵城”的入场、经营和管理工作。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场内聘请保安、保洁、水电维修、财务和日常管理人员若干人。
(二)入场押金:每个门店2000元,入场收,出场退。
(三)物业管理费用:按场内管理人员日常实际开支,加垃圾清运费,由场内经营户分摊,按季度收取。为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入场时每个门店预收1000元物业管理费。
(四)门店租金:一年内暂不收取租金。一年后根据情况确定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五)水、电、燃气费按户按表实用实收,另加水电损耗分摊费。
(六)凡入场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金山夜宵城”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合同及其他
(一)入场经营必须与“金山夜宵城”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时必须一次性付清相关费用。
(二)经营者必须保证如期开业,正常经营。如果因特殊原因需歇业一星期的,要及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无故让经营场地关门闲置十天以上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收回场地,另行安排其他经营者经营。
(三)经营场地只能由经营者本人经营,不得擅自转租、转让他人。未经过市场管理办公室私下转租、转让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收回场地、取消其经营资格,其入场押金不予退还。
(四)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集中统一为经营者办理《益阳市中心城区夜市漫酒定点经营资格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业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各经营者应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办理。
四、报名及审批程序
(一)报名对象:现正在赫山城区龙洲北路以西、露天经营的夜市漫酒经营户,以2012年6月底(含)摸底登记信息为准。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5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场资格。
(三)报名地点:金山北路“金山夜宵城” 市场管理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寸照5张;如有下岗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的,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截止后,由市场管理办公室将报名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凡经举报不符合入场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场资格。
(六)确定正式经营者名单后,由“金山夜宵城”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拈阄确定门面或摊位、签订合同。
五、“金山夜宵城”开业后,赫山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不得再有露天占道经营的夜市漫酒。一经发现,市、区政府将组织城管、公安、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坚决取缔。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