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工作公告
益阳市烟草专卖局定于2007年11月23 日开始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相关工作。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欲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卷烟零售户,在2007年 11月23日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延续需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客户范围 三、下列情况不予延续 四、办理地点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1、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一份;
2、申请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卷烟零售场所三寸照片1张;
4、工商营业执照(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开业申请登记表》) 复印件一份;
5、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需提交书面说明);
7、资金证明材料(同烟草公司进行卷烟交接的在线代扣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本次受理延续手续仅限资阳、赫山行政辖区内的零售户。大通湖区河坝镇、金盆镇、北洲子镇零售户零售许可证的延续手续,由南县烟草专卖局受理;千山红镇零售户零售许可证的延续手续由沅江市烟草专卖局受理,具体办理时间由南县烟草专卖局、沅江市烟草专卖局通知确定。
1、停业一年以上未申请停业的;
2、一年内因违法行为被烟草专卖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地 址:益阳市烟草专卖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金山南路804号) 咨询电话:0737-6184976 工作时间:每天8:00一一16:00(办理延续手续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国家规定的假日除外) 我局将在具体办理时间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持证零售户。
请欲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的零售户,按通知期限,带齐相关申请材料前来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办理的,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将另行通知办理。逾期未办的,将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