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校、托幼机构是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重点防控场所,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求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健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确保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法律要求,落实卫生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成立学校和托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卫生防病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三是加强监测报告,科学有效处置。要求学校、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校舍设施。要求各地利用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防病意识。加强学校卫生和生活设施的建设,使其符合相应的卫生条件与标准。五是突出防控重点,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将学校结核病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网络编辑: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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