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政府审议通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八项措施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铜川。铜川市公安局在充分论证,反复研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八项措施》,并于11月28日经铜川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
八项措施包括:
一、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居住且自愿申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予以办理,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
二、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接待服务窗口,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就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介绍、购房、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的咨询宣传服务。
三、享受当地临时救助政策。
四、65周岁以上老人纳入老年优待证办理范围,享受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面相关优待政策。
五、纳入享受结核病检查补助服务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结核病诊疗免费政策。
六、35至***周岁适龄妇女纳入疾病预防和健康保障范围,享受两***(宫颈***、乳腺***)免费检查。
七、个体工商户、大学毕业生、自由职业者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享受公积金普惠政策。
八、在市内各旅游景区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优惠政策。
八项措施的出台进一步缩小了我市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差距,也将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铜川落户。
网络编辑:黄永婧
信息审核:黄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