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局长张晓飞就地方税收专项清查工作答记者问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清查工作?
张晓飞:在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税收专项清查,有利于组织地税收入、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有利于规范行业税收征管、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这既是落实全市税收协控联管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堵塞税收漏洞、打击涉税犯罪和组织地税收入的重要举措。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清查的通知》。地税部门一定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全力抓好这次地方税收专项清查。
记者:请问此次税专项清查的对象有哪些?
张晓飞:此次专项清查的对象为: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销售及物业管理的各类企业;从事建筑安装的各类企业和项目承包人;凡有应税收入项目和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记者:开展此次税收专项清查的目的是什么?
张晓飞:此次清查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探索涉税发案的规律,总结涉税发案的特点,查找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稽查建议,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二是着力查处涉税大要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争查处1-2起有影响的案件,在媒体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振慑一方的作用;三是科学运用税收专项检查成果,健全我市房地产、建安税收项目化管理机制及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的征管机制。
记者:从现在起,地方税收清查工作将在全市全面推开,请您谈谈此次清查是如何安排的?
张晓飞:此次专项清查,从2009年9月1日开始至2010年1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发动阶段、检查阶段、整章建制及总结评比阶段。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局和省级税收征收分局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清理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做好汇报,取得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局、各区、县(市)地税局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清查氛围。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加强与财政局、房产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和城建投资公司等部门的联系,掌握税源情况;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有偷逃抗税行为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四是严明工作纪律。统一工作方式、统一检查口径,统一工作要求,不准私自“了难”;在检查中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接受纳税人的红包礼金;严禁接受纳税人的宴请;严禁接受纳税人安排的文娱活动;严禁收人情税、关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