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聘请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工作
近日,赫山区从全区聘请了10名党性原则强,处事公道,政治素质好,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担任纪检监察工作形象监督员,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
监督员的来源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中心城区社区、农村基层、学校和个体工商户中产生。
主要职责是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履行职责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举报纪检监察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转交和督办人民来信、举报及投诉;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参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和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资料或信息(按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该制度还规定,每年召开两次监督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区纪委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召集人听取、收集、反馈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由区纪委干教室负责监督员的服务和联络,及时向监督员发送履行监督职责所需文件、资料、信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加强同监督员的联系;及时向监督员工作单位通报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的情况,争取监督员所在单位对监督员工作的支持。区纪委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转交和督办的人民来信及投诉、举报,指定专人办理,及时将办理落实情况向召集人和相关监督员反馈。因特殊原因无法落实的,应当在下次监督员会议前将有关情况告知召集人和相关监督员,并做出解释。(高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