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三大工程建设检验干部实绩
日前,安化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民生工程”、“城乡清洁工程”和“平安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工程”建设。并将“三大工程”的实施情况作为评定、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决定》明确规定,要把“三大工程”的实施纳入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内容,把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制定严格的评估、验收、认定程序,对各级党委政府、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实行行政问责。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决定》还要求严格奖惩兑现,县直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责任人事迹突出的可记功,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时定为不称职,并给予通报批评。( 龚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