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法律援助着力增强三能力实现两突破
近年来,安化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以增强“三能力”、实现“两突破”为抓手,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能力”:一是财政保障能力。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有限,但近几年来,该县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经费2003年前几乎没有,到2008年法律援助经费近20万元,做到了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
二是组织建设能力。首先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目前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拥有独立办公室,还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法律援助接待室;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其次网络建设不断增强。在县残联、妇联、武装部、总工会以及24个乡镇依托司法所成立了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安监局、建设局、劳动局和全县各村、居委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2450余名,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第三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从该县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中挑选近30余人组建了法律援助骨干队伍,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奖惩办法等制度,保证队伍的健康发展。
三是接待服务能力。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民可就近到该县援助中心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同时该县律师所、法律服务所也接受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加强了与该县检察院、法院、劳动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
“两突破”:一是法律援助宣传上突破。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送法下乡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和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方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二是法律援助案件上突破。案件数量和受援人数逐年增加,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件,受援人数近430人,从今年回收的法律援助意见征询表以及回访当事人的情况看,满意度已达95%。(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