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新预算法从预算公开的内容、时间、解释说明以及法律责任等对预算公开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的细化规定。一是规定了预算公开的内容,既包括预算,也包括预算调整和决算,既包括本级政府预算,也包括部门预算。二是规定了预算公开的时限,要求本级政府和部门的预算、决算分别在批准或批复后20天内公开。三是规定了预算公开的主体,其中本级政府预算由财政部门公开,部门预算由各自部门公开。不只是预算草案的公开,而是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等整个财政运行过程的公开;不只是政府层面的公开,而是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全方位的公开。
决算信息公开是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民生财政的需要,也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我局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已全面完成。一是公开的范围实现全覆盖。根据州财政局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扩大决算公开范围,于9月19日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6年预算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的和级次。进一步细化决算公开内容,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分别进行公开,并细化到收入、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局没有的内容也实行“零报告”;部门决算公开,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细化公***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