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优化服务环境出实招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政监察等运行机制,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区里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窗口审批、承诺办结”的运行机制。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由中心窗口受理,其主管行政部门不再另行受理。各有关行局在中心设立一个行政审批对外服务窗口,实行接办件分离、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制度。窗口受理服务项目后,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有手续。
二是实行效能监察和政风评议制度。区纪委、区监察局在中心设立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监察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三是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凡进入中心和行政许可审批和报务事项,必须将其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李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