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
为依法搞好信访接待,把当前全市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根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胡衡华关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得推广”的批示,7月30日,市律师协会、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全市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就全市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进行了部署。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求,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要将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和胡***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的***的精神实质,大力推动和促进律师工作健康发展,有效的指导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律师参与“大接访”,要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真心真意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要依法办事,切实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界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信访公正畅通;要站在维护和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认真负责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解决信访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在律师参与“大接访”过程中,要切实保证接访的数量和质量。各区县(市)司法局每天必须安排一名专职律师到当地信访部门接待中心参与接待上访群众,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做好法律解释疏导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应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疏导涉法信访,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司法建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其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对有诉讼代理要求并符合律师收案条件的信访,引导其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要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时,应坚持职业操守,维护律师形象,坚守岗位职责,不得直接代理信访群众的法律事务,不得借机牟利。(龚学文 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