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桂林市工作队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全力服务桂林工业振兴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去年7月自治区派驻桂林工业振兴工作队以来(以下简称“桂林工作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桂林工作队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军曾两次到桂林调研指导,慰问工作队,深入企业办公,统筹解决要素保障问题。为助力桂林工业振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从区、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抽调5名同志参与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并结合桂林工作队实际,为特派员量身打造服务工业企业的“神兵利器”,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实际问题,为桂林工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后盾单位的力量。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特派员工作效率。在组织特派员服务企业过程中,驻桂林市工作队队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涛借鉴部队作战模式,借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技术力量,首创绘制了工业振兴特派员桂林工作队服务企业作战图和特派员服务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为特派员量身打造高效服务工业企业的“神兵利器”,助力工业振兴。在实践应用中形成了服务企业的“有形抓手”,实现特派员随时随地在线、解决问题在线、服务企业在线,全面提升特派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得到桂林市全体特派员的好评和到队调研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项目)解决融资难问题。2021年7月22日,桂林工作队在高铁(桂林)广西园召开厂地确权现场指导会,针对桂林市标准厂房分割出让、“2.5产业”新业态厂房建设等问题,组织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解企业厂房分割出让方面的诉求、面临的困境等问题,并进行现场指导,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宁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领导、专家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确权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探讨针对桂林市实际解决标准厂房产权分割登记问题,推动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切实帮助企业(项目)解决融资难问题。
推进试点先行,助力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营商环境。为全面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用地供应流程,促进桂林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桂林市列入全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范围,并指导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起草《桂林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和“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促进转型项目尽快落地,推动桂林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该方案于2021年11月22日在桂林市六届人民政府第一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将印发实施。12月底,桂林市首宗工业“标准地”以总价1125万元被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标志着桂林市迈进“标准地”时代,在全区第二批五个试点城市中率先实现“标准地”出让模式。
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助力产业振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桂林市临桂区、灵川县、阳朔县和恭城县列入自治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先行县,进一步激活桂林市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增加村集体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振兴桂林产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同时,协调业务处室指导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试点方案,指导做好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奠定基础,助推桂林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推进工作。2021年10月27日,周涛组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桂林工作队召开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会,协调解决桂林兴安(玉环)汽车部件产业园项目、深科技智能产业园等21个重大项目在落实耕地占补、林地批复、空间规划、农田补划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并要求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在摸清重大项目情况的基础上精准做好***指导,加强工业园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监管,切实提高亩均产值。6月以来,自然资源部门广泛深入企业一线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为企业发展牵线搭桥,优先保障重点企业发展用地,累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12个用地、用矿、规划、确权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