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六强化提高办案质量
沅江市法院针对以往案件质量不高的情况,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为主线,通过“六强化”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精品案。 一是强化审限监督。各类案件从立案开始,由专门人员将案件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建立详细台帐,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向相关业务庭室和承办人下发《案件催办函》,及时提醒,督促落实,杜绝案件超审(执)限的现象。 二是强化庭审过程监督。由审管办和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业务庭开庭审理过程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和办案质量。 三是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的监督,使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和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 四是强化法律文书质量的监督。从今年起,调解结案的案件,其文书由庭长签发,所有裁判文书由庭长审核把关后,一律报主管院长签发。 五是强化对结案卷宗质量的评查。实行每月一评查,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奖惩和每季度一排名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数量、轻质量,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的案件要逐案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通报。 六是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对发生错案的,坚决对承办人、承办庭、主管院领导按责任大小追究到。(张韬 杨建波 陈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