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做得实
40件涉诉信访案件已办结,其中28案30人息访息诉。2007年,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扎实的涉诉信访工作业绩,受到省高院、市人大、市政法委和许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中院立案庭庭长卜雪梅介绍,涉诉信访案件往往比较复杂,甚至穷尽了司法程序也不能圆满解决。为此,中院党组全面启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要求全院上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质效意识和民生意识,尽心促和谐、深情解民忧,对案件集中交办,领导带头,包案处理。1999年,一娄底人的两个儿子,在益阳无故被一未成年人砍杀,造成一死一残,2000年3月,益阳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其中民事部分,法院执行了价值2万余元的财产后,由于被执行人既无财产又无能力履行赔偿责任,且被执行人的父母也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剩余债务。而受害人也确因该案导致生活艰难,为此走上上访之路。针对此案,市中院和益阳市、资阳区政府于2001年和2003年先后三次为受害人落实困难救济金,组织募捐共计29939元,但仍不能解决其实际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中院院长、分管副院长亲自接待受害人,主动与省高院、娄底市委联系,商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具体途径。市中院立案庭、刑一庭的负责同志还专程前往娄底,与娄底市委、市中院的同志一道,赴涟源召开有当地公安、教育、劳动、民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办公会议,当场解决了上访人及小孩的城市户口和一家三口的低保等问题,使当事人深受感动、服判息诉。在办理龚某火灾赔偿案、雷某交通事故赔偿案等老案的过程中,院领导亲自研究案情,参与调解,使这些老案圆满调解结案。(李双建 黄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