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启动
为学习贯彻党的***,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日前,市总工会根据全总和省总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 市级“工人先锋号”每年命名表彰一次,由市总工会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省级、全国级“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工人先锋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接受公众监督。市总工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收回牌匾。 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有利于激发职工热爱本职、钻研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利于发挥工人阶级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共建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杨文武)
“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是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车间、工段、班组。对不适合命名“工人先锋号”的科教文卫等系统的先进集体,授予“五一先锋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