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纪委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为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的要求,紧盯时间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持之以恒推进全委系统作风建设。市国资委纪委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铜纪发〔2016〕29号)精神。积极开展节前党风党纪、工作纪律学习活动,从领导班子抓起,带头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做到提前打招呼、明要求、敲警钟。
二是重申“六个严禁”。下发通知重申市国资委2014年提出的节日期间的“六个严禁”要求。即严格公车私用或借用公务车辆。除值班或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劵和电子礼品卡;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成立两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委属企业开展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自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重点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
四是严格执纪问责。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违纪线索,高度重视,认真筛选,严查快结。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了不处理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六是带头执行规定。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及家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双节”期间的“四风”问题,坚持不遮掩、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监察室)
网络编辑: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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