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采取措施加快新农村示范片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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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近日,桃江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桃花江示范片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示范片内各村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各农户的承包地以委托租赁、转包等方式,委托村土地流转中心统一经营。《意见》明确了土地流转奖励扶持措施。对示范片的经营大户或各类企业直接投资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或入股协议,且流转合同或入股协议经营期限5年以上的,从2007年7月开始,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5年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补助。(彭治国 薛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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