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家企业列入全国第四批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8月6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获悉,我市益阳工程公司和益阳市莎丽袜业有限公司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入第四批(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名单。 企业诚信履约是实现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的重要途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中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是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06]16号)的工作部署,根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状况,对合同信用达到“守合同重信用”标准的企业进行了推荐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征求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等意见的基础上,将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