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客运车辆实施第二次用油补贴
7月21 日,市城市客运处传来消息,由于我省成品油持续上涨,市政府决定对城区客运车辆的用油进行再次补贴,并增加补贴标准,补贴额为 279万元。目前,市客运处认真组织实施对城区出租车、公共交通车辆的用油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一涨再涨,我省对成品油价格也统一上调。为使城市出租车和公共交通行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在6 月1日至6月10日,发放了139万元第一次用油补贴的基础上,市人民政府再次批准对城区760台出租车、332台公共交通车辆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行财政补贴,补贴额由市财政局一次性下拨,由市客运处组织实施对人员、台数的核定、张榜公布和发放等具体工作。此次补贴时间为7.5个月,每台出租车补贴1050元,每台公交车补贴6015元,补贴总额为279万元,补贴款预计7月底可发放到经营业主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