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列入全市2015年着力推进的改革任务之一,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定管理办法。随后,市发改委又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改革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反复调研讨论,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拟定,起草了《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11月12日,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经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11月30日,经铜川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按照会议要求,对该《办法》进行了再次修改,正在按程序进行审定,最终将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王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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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铜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