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做好我市部门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0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函〔2015〕11号)。
《通知》结合全市实际,从提高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力量、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建立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工作协作机制四个方面对部门统计工作做进一步的要求,并对全市各部门统计报表报送内容进行分解,要求部门按时报送。该《通知》的出台,是市政府重视、支持统计工作的新举措,内容针对性更强,要求更具体,对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规范部门统计业务流程、提高部门数据质量具有强劲地推动作用。
网络编辑:肖芝华
信息审核:陈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