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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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托底作用,方便群众办事,铜川市民政局、铜川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事项申报办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铜川市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四项民政救助事项,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救急难)窗口办理。各区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该方案的出台,将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广大城乡居民“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使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老百姓,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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