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实施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
为加快集聚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提升海曙区未来核心竞争力,海曙区人社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要求,制定了《宁波市海曙区关于实施“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的实施意见》,旨在提升海曙区人才政策竞争力。
该政策对接上级工作要求、对标区域发展目标、对标其他县市区做法,分为“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增强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青年人才生活保障”、“健全政策机制保障”四大部分,系统性、配套性、创新性一体推进。一是融合了市级以及海曙区“百创汇海”人才政策,使政策的青年人才范畴与区内已有且在执行的市区两级政策紧密链接,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二是跟进了市级相关政策,增强了政策的配套性。对市里政策有要求而尚未落实的进行了填补,对市级有政策而区级没有发挥的,以更新更高标准参照落实。三是顺应了引进人才需求,对在科研平台创新、外来求职人才临时住宿和购车补助方面增加特色内容,增强了政策的创新性。
该政策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完善的人才政策“磁吸网”,为建设国内一流创新型城区提供智力保障,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