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市仲裁院电话调解化纠纷
为做到疫情防控与调解仲裁工作两不误,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联系近期开庭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做好案件延期工作的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加强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纠纷。一起原定于近日开庭的案件申请人郭某在仲裁员耐心细致的电话调解后,与远在无锡的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并向仲裁员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
郭某系无锡某企业职工,其因用人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却未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而于年前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年后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为做好疫情防控,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求各仲裁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对尚未开庭的案件延期开庭,同时做好调解工作,争取双方互谅互让,调解结案。因该案争议单一,且标的金额不高,案件承办仲裁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双方能从大局出发,作出让步,尽早和解息诉。双方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员的调解电话后十分理解与配合,申请人表示疫情当前,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应让位于国家的疫情防控工作,不能给国家的疫情防控添乱。用人单位同样表示近期还未复工,无法参加庭审,愿意向郭某支付经济补偿。至此,双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直倡导企业与员工应同舟共济、互商互谅,携手共渡难关。市仲裁院下步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调解仲裁工作,加强调解力度,妥善安排开庭时间,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