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艺精品扶持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各区属学校、各协会、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文明顺德,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具有顺德元素、反映时代精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佳作,促进顺德区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顺德区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顺文发〔2016〕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1年度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资助范围和条件
(一)文艺精品扶持类文学、文艺评论、舞台艺术(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音乐(歌曲、交响乐
文艺精品扶持类申报项目,应是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间顺德区各级各类单位或个人创作或投资制作的文艺精品。
(二)文艺精品资助类
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间,在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等批准设立或颁发的文艺成就类奖励。(奖项范围详见***1:《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实施办法》)。
(三)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项目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单位和个人均可本着自愿原则,作为项目权利主体申请扶持。其中,顺德区内以单位名义申报的,申报单位必须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与创作生产能力,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以个人名义申报的,申报个人须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文艺精品扶持类
1.填写《2021年顺德区文艺精品项目申报表》(***2);
2.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主创人员简历等;
3.不同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1)书法、美术、摄影类
提供高清电子版图片(书法、美术作品需提供全图和2-3张细节图);
(2)文学、文艺评论类
提供详细写作(采访)提纲和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一篇幅的文稿纸质版和电子版;
(3)舞台艺术(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
提供图片、视频(音频)等电子版文件;
戏剧作品另需提供剧情简介、完整剧本、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还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曲艺作品另需提供作品总谱等资料;
(4)音乐(歌曲、交响乐
提供作品音频、视频、作品总谱、创作思路等;
(5)影视项目
提交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主要人物和主要内容,不少于1000字)、完整剧本、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需提供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上报备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的拍摄制作立项证明,纪录片需提供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证明。
(二)文艺精品资助类
1.填写表格《2021年顺德区文艺精品项目申报表》(***2)。
2.申报资料
(1)获奖证书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申报资料参照“文艺精品扶持类”的相关要求。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21年7月31日前(寄件以邮戳为准)。
(二)报送方式
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文联下属各协会统一收集资料并初审后,汇总申报资料,填写“顺德区文艺精品项目申报汇总表”(***3),报送至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和电影科。区属学校、文艺团体等相关单位单独报送。
收件人:佛山市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和电影科张鸿武22831940。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3号顺德区政府主楼11楼文化艺术和电影科(建议用EMS)。
全套纸质版资料的电子版以及高清图片、视频等发送至邮箱:319532180@qq.com。邮件标题注明:2021年度文艺精品扶持资助申报+报送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联系方式。
四、其他
(一)获得文艺精品扶持资助的单位或个人,由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顺德区教育局联合发予入选证书。
(二)如有疑问,可联系
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科:张鸿武,电话:22831940;梅彩红,电话:22831913;
顺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任薇,电话:22830287。
***1: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实施办法.doc
***2:2021_年顺德区文艺精品项目申报表.doc
***3:2021年顺德区文艺精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佛山市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9日